给文物插上创意的翅膀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四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博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目标。12月6日,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发布了由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编制的《“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更出台了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政策红包”。中央的总体部署为发展文博创意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更为文物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不仅极大地调动了文物部门、文博单位用活文物资源的积极性,也为全面、系统挖掘和深刻阐释文物的多元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让文物活起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创产品即文化创意产品,是文化自身特色传承的有效载体,是根据本土文化出发、经过设计创意加工而成的产品。它以“文化”为依托,被赋予深厚的文化内涵、地方特色和艺术品位,同时添加一些现代创意元素,以满足和适应人们不断提高的精神追求和生活品质需求。相比普通的产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更能促进创新产业发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我国具有丰富的文化资源,而文物正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优秀传统文化最原始的表现,最基础的载体,最厚重的说明。如果说文化是高扬的旗帜、社会意识形态领域的上层,那么文物就是文化的艺术升华,是由文化形成的富矿,它浓缩历史,反映时代,是“文创”设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和灵感来源。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是文物部门职能发挥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大事,作为文物工作者必须勇于面对这份责任,挑起这份重担。
一是加大文物文化资源开发力度。文创产品既是收藏、赠送亲朋好友的特色纪念品,也是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品、藏品等的衍生品,它将文物蕴含的丰富文化资源和历史价值延伸到产品中,赋予产品深厚的文化意义。开发文创产品,首要就是深入研究和挖掘文物价值内涵,包括造型、纹饰、图案、材质、工艺、功能、文化内涵、背景故事等等,从中获取灵感,提取文化元素,促进文物资源与文博创意产品开发融合,使停留在文化典籍中的一堆堆符号,束之高阁、秘而不宣的一件件文物揭开神秘的面纱,跳出历史的“禁锢”,走进寻常百姓家,要深入挖掘各文物单位所藏文化资源,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把“远在天边”的中华文化元素变成“近在眼前”的传承者、传播者,既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追求和物质需求,又可以传播民族特色文化,让人们在这些生动活泼、贴近生活、充满特色的文创产品中吸收文化精髓,加深对文物的认识与了解。要加强文化资源梳理,用好用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成果,推进各类文化资源的系统梳理、分类整理和数字化进程,要有匠心精神,注重品质、格调和质量,又兼具文化内涵和审美品位,使艺术和实用、装饰与独特完美结合,同时依托重点文物部门、文博单位,积极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创意品牌。
二是积极与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文创产品绝不意味着简单的文物图案元素复制、与真品大小规格皆相同的复制或者将真品缩小比例而成的仿制,而是利用当代创意科技,将文物元素提取并改变造型、运用到日常生活中的创意品、实用品。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鼓励企业通过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加入,大力调动文博单位、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有条件的文物部门、文博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独立开发等多种模式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以企业为主体,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在充分市场调查、人群分析、顺应时代发展的基础上,对已有的产品进行品质提升,从市场、产品、需求上找短板、找差距,放宽视野,改变思路,拓展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促进开发经营模式多元化发展。
三是借助互联网平台建立完善的开发营销体系。过去,国内的文物纪念品商店由于产品种类单一、功能设计缺少新意,常常是观众“过而不入”的参观盲区。近两年,随着运营理念的转变,在“互联网+”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模式下,网络成为信息收集的首要途径,文创产业不仅可以积极利用网络创新文化产品开发的传播手段,研发出一大批创意构思新颖,兼具普及性、趣味性、实用性的产品,更可以积极开拓线上线下平台和展会活动,使社会公众方便、快捷地购买产品,从而快速实现文创产品的文化传播功能。要创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营销推广理念、方式和渠道,综合运用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社交电商等网络营销新模式,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网络营销水平。要配合优秀文化遗产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推广,鼓励结合陈列展览、主题活动、馆际交流等开展相关产品推广营销,积极探索文化创意产品的体验式营销。
四是加强文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文创人才是推动整个文创产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要素。要加强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纳入各类文化文物人才扶持计划支持范围。调整文创产业人才的薪酬结构, 进一步畅通文物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创意机构之间人才流动渠道,鼓励更多具备管理、产品研发、法律服务、行销等能力的人才投身文化创意产业,以培养兼具文化内涵、创意思考及产业经营能力的跨界人才。鼓励开展中外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经营管理人才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各类竞赛、座谈、培训及海外研习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创意的文创提案,同时向包括专业和业余文创者在内的公众提供广阔的交流和学习平台。
五是制定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保障措施。在认真研究、吃透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级文物部门应主动作为、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编制、发改、教育、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要将文创产品开发纳入专项建设基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纳入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和服务范围,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努力在实践中探索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文物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社会教育等公益事业的反哺机制。
加强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文物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文物工作适应时代发展的核心要义。文物部门文创产品的开发,正是经济新常态下文物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生动表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潜力是无限的,文创产品必将成为古老文物与现代生活沟通融合、拉近老百姓与文物距离的新纽带。文物部门文博单位作为拥有文化遗产资源的文化机构,也必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做好文化遗产资源的再挖掘、再利用,创新开发出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创产品,不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更可以激发文物工作的内在活力,助推文物事业加速发展。
中国文物报2017年1月31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