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委编办于2021年4月整合含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在内的四家单位,重新组建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挂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牌子。单位内部设置有独立的科技部门——科研与培训科,职能说明如下: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管理制度,确保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科学、规范进行;
2.负责聊城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聊城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监测文物保存环境,调控文物保存微环境,减少环境因素对馆藏文物的损害;
3.负责馆藏文物的修复性保护工作。馆藏文物修复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修复规范进行,遵循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持原真性原则、最小干预原则、可再处理原则、可识别原则;
4.负责展览图录和论文集等的编写和出版工作;
5.负责相应文物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6.负责相关专业对外学术交流,定期开展培训、举办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