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获国家局批准立项
日前,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12)1230号文,批复同意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立项,从而使大运河(扬州段)遗产监测预警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据了解,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是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的二期项目。根据国家文物局的要求,扬州作为大运河联合申遗的牵头城市,要率先 建立大运河(扬州段)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并推广到运河沿线城市。2011年4月8日,国家文物局发文同意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大运 河联合申遗办经过3个月的调研,形成了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方案,经过5个月的研发,完成了系统软件建设工作,2012年2月系统投 入试运行,6月完成了一期项目验收。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已完成了包括建立五大标准规范体系(要素分类、监测规范、预警指标、遗产评估和 跨部门协同工作规范),五大基础数据库(遗产信息、遗产GIS、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和公共信息),六大功能(档案资料、监测管理、预警处置、评估决策、公 众参与、系统管理)的建设任务。在今年3月召开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上,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向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和演示,受到了 国家文物局领导和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目前,已有苏州、湖州等多个城市前来扬州学习取经。
为了深入推进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工作,国家文物局批复了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这一项目将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世界遗产管理“两级平台、 三级管理”的总体设想,围绕大运河突出普遍价值和扬州段遗产特点,以满足大运河保护管理的需要为基点,以大运河申遗为契机,充分整合大运河各种信息资源, 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成果,利用计算机、物联网、空间信息、虚拟现实、数据库、网络等技术,在大运河(扬州段)数字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成果基础上,搭建大运 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不断提高遗产监测与预警管理工作水平。
该项目的重点是通过监测预警中心、档案资料中心和遗产数字展示中心这三大中心的建设,推动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的完善,其中,遗产监测预警中心是 监测预警系统的核心和建设重点,将通过“遗产监测平台”集成遗产基本信息、GIS信息与监测预警信息,利用大屏技术进行实时展示;同时,调用会商系统,针 对大屏显示的遗产监测情况,实现遗产监测信息的及时沟通与管理协调,更加高效地解决遗产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各类预警情况。
遗产档案管理中心作为监测预警中心的重要支撑,是传承大运河文化历史的重要一环,也是申遗工作中核心的一环。通过遗产档案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实体遗产档案 库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遗产档案信息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满足大运河遗产档案的管理需要。还将探索出大运河档案资料管理的标准与规范,作为 我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规范进行推广,为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建立线上线下共管机制、实现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进行探索和示范。
遗产数字展示中心将利用三维实景与虚拟现实技术,建立遗产数字展示系统,提高遗产动态展示效果,激发社会大众热爱大运河、保护大运河的热情。通过建设三大 中心,实现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和谐共生,从而带动沿岸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共赢格局,达到“扬州试点先行,可推广、可复制”的要求。同时,在三大中心 建设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大运河遗产标准规范体系,满足中国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总体要求,满足中国遗产监测预警管理规范要求,适用于大运河全段遗产资 源管理、档案管理、遗产监测与预警管理的需求。
据介绍,筹建中的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系统将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满足国家文物局遗产监测预警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文物局对遗产监测 预警管理提出的总体要求,大运河(扬州段)监测预警示范平台需要在管理与技术架构上满足“两级平台、三级管理”的要求。二是满足多级管理的需求。大运河文 化遗产监测不同于其他遗产监测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管理层级复杂,监测预警系统将满足不同层级的管理需求并可复制或向上扩展,满足多级管理的需求。三是具有示 范性,可以复制到大运河沿线各城市并上升为全段的遗产监测预警系统。四是能够满足实现与国家文物局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系统的对接。大运河(扬州 段)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与信息化技术,进一步完善遗产监测与保护手段,提高遗产管理精准化水平,使遗产保护与利用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 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