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馆长陈清义喜获“齐鲁文化之星”殊荣

12月25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齐鲁文化之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宣发〔2011〕32号)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二批齐鲁文化之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宣干字〔2013〕35号),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303名同志为第二批齐鲁文化之星。我馆陈清义同志喜获殊荣。

 “齐鲁文化之星”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300人左右,入选培养期3年。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基层宣传文化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研究确定每批次选拔名额及分配计划。省委宣传部负责下发评选推荐通知,各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推荐。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拔工作坚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保证入选人才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公信力。